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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開始寫一下相關規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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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先來一張M&B的官網圖片搞氣氛......)

(1).人物創建
請參考之前推廣團的文章,以32點點數分配的方式創建人物,人物等級為8級,前三級生命骰數取滿骰,後五級取半骰。
沒有施法者職業,基本職業僅開放『戰士』、『盜賊』、『野蠻人』、『遊俠(放棄施法換取其他能力型)』、『武僧』,但是進階職業全部都開放,簡單的說,你能用這五個基本職湊到任何進階職業的需求,就能使用該進階職業~~=_=+
陣營僅分守序、中立、混亂三種。

(2).物品
由於真實世界沒有魔法,所以這個模組中也不會出現具備『魔法增強加值』魔法物品!但是事物總是有好壞高低之分,所以為了突顯出一樣東西的優劣,我保留增強加值這樣設定,只是改以其他方式呈現,目前計畫每樣物品的增強加值還是以+5為上限,如果超過+5則是轉會成其他特殊能力,首先先看下表: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[第一階字首]  [第二階字首]
 宏偉的 +3     隕鐵 +3            (硬度:15)
 大師級 +2     大馬士革鋼 +2   (硬度:14)
 精鍛的 +1     滲碳鋼 +1         (硬度:12)

讓一樣物品具備兩階字首,所以一把+4增強加值的長劍,在遊戲中有可能叫做『大師級大馬士革鋼長劍』或是『宏偉的滲碳鋼長劍』,然而要是玩家有錢到不行,硬是要做一把增強家直到達+7的武器,那麼超出的兩點增強加值可轉換成以下的武器屬性(效果請參考3.5DM手冊):
『護身 +1』、『及遠 +1』、『氣渠 +1』、『鋒利 +1』、『迴力 +1』、『投擲 +1』以及『血光 +2』

盔甲也是用與武器相同的表格決定字首,但是盔甲不會具備任何特殊能力,也就是說一般盔甲的增強加值上限就是+5,不過不同類型的盔甲具備不同的傷害減免,如下所示:
輕型盔甲 (2/揮砍)
中型盔甲 (3/穿刺)
重型盔甲 (4/敲擊)

另外盔甲僅開放到重型鎧甲中混織鐵甲以下的盔甲,半身鎧甲與全身鎧甲在12世紀那個年代還沒開發出來,所以遊戲中禁止使用,混織鐵甲也僅在拜占廷聖騎士等精英部隊中才會見到。

(3).專長
使用DnD3.5的所有專長,魔法相關專長全部捨去不用!
剩下部份等須等金同學協助補完。

(4).戰鬥
會把我套用在古典團裡的『推擠』狀態列入此現實團當中,但是當人物手持中形或大型武器,如雙手巨劍,卻進入推擠狀態時,揮砍命中會有-4的不利,但如果宣告不用揮砍而改以劍柄打擊對手(如果手持長矛就是以矛柄撞擊對手),則不會蒙受-4的命中不利,劍柄敲擊對手的傷害為1d4點內傷,效過如同悶棍。

以上,是對一些幾楚規則的初步構想!
剩下的有請金同學協助了  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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